为规范教学各环节,使每位教师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,促进我院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,在执行学院教师工作规范的基础上,根据我院实际,特制定如下规定及考核标准,以此作为教师日常工作考核和评优的重要依据。考核基础分为100分。
1.服从工作安排,遵守活动纪律。教师要以学校和学院大局为重,服从学校和学院的工作安排,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自觉遵守活动纪律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影响会议秩序。活动主要包括:学院组织的要求必须全员参加的会议、活动;学院组织的要求必须全员参加的会议、活动;所属教研室组织的要求必须全员参加的会议、活动。无故不参加或不遵守规定者,每次扣除5分。
2.按要求及时完成并上交有关材料。包括:个人教案、课程授课计划、点名册、期末试卷清样、封装的试卷、考试成绩单、学习总结与体会、培训总结、教师信息卡及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,每缺一次扣5分。
3.备课充分。不断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,认真备课,每学期开学时,提交前两周的教案,教案要规范、充实;每次上课要按规定带好所需教学材料,包括教案、授课计划、点名册等。每缺一项扣5分。
4.做好课前准备。到普通教室上课,教师至少提前5分钟到教室,做好上课准备,并根据天气情况督促学生及时关灯;在实训室上课的教师要提前10分钟到实训室,按程序操作设备,让学生提前进入,做好相关准备工作;下课时按规定关好设备电源和门窗,并安排学生清理好卫生。每违反一项扣5分。
5.严格遵守调停课制度。教师调停课必须按照相关规定,提前办理相关手续,并通知相关系部及班级,如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及时通知系部分管领导,教师未经允许私自调停课或旷课者,每次扣10分,迟到一次扣5分。
6.认真上好每堂课。因教师教学准备不充分、教学态度不认真,学院领导、院系督导听课反映问题突出,或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不认真,上课效果意见太大,每出现一次扣10分。
7.考试命题(包括期末考试、补考、技能测试及其它测试)。出题阅卷不规范,出现明显问题:如所出试卷有错误、试题难度掌握不好、卷面设计不规范、批卷随意修改、统计分数不准确、装订不规范达不到标准等,每项扣6分;试卷泄密扣20分,并作为教学事故计入考核档案。(注:如多个老师教授同一门课,试卷命题分题型共同完成)
8.试卷印刷与分装。试卷经教师检查无误,教研室主任、学院教学主任签字后按时到文印室印刷,同科目相同试卷教师共同参加分装试卷,确保无误后封卷,并有教师签名。试卷封装出现问题,每人扣15分,并作为教学事故计入教师考核档案。
9.监考(包括院、系组织的考试)。教师要服从学校和学院监考安排,认真按有关规定完成如下任务:每场考试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点名、开考务会、领试卷;到考场检查卫生、贴考号,检查到场学生数、发放试卷;监考过程中,2位监考教师前后各一人,不准看书报、不准接打电话、不准相互交谈和随便离岗;监考结束,点清试卷,检查无误后按要求封好上交。以上每项未按规定完成,各扣10分。监考无故缺勤者扣15分,并按教学事故计入考核档案。学院承担的社会考试,按组织考试部门的要求,高标准完成任务,每出现一次通报扣10分。
10.阅卷。各个教研室必须定时、定点、集体流水阅卷;不得让学生参与阅卷;不得私自更改学生成绩;按时进行成绩录入;按时上交期末考试成绩单;按时上交封装好的试卷。以上每项未按规定完成,各扣10分。
11.毕业生毕业设计指导。按时保质完成毕业生毕业设计指导;毕业设计必须按照系部规定的标准;按时保质完成所承担的毕业答辩工作;不得擅自改变答辩环节和标准;毕业答辩成绩按时如实上交,不得更改。以上每项未按规定完成,各扣10分。
12.坐班人员。坐班人员。坐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院作息时间上班,有事必须执行请假制度。半天之内向系部分管领导请假;一天以上向系部负责领导请假。未按规定每次扣10分。
13.考核成绩与评优挂钩
最后考核总成绩作为优质授课评奖教师日常成绩的依据。日常考核成绩总排名学院内名次未过半者,取消优质授课评奖资格。